今天是:
|
|
|
|
|
|
 
 
|
|
|
|
|
|
 
 当前位置:首页 >> 党群工作 >> 纪检监察工作 >> 效能监察 >> 正文

水钢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简报

发布日期:2006-10-25 点击: 责任编辑: 作者: 来源:
 


第一期

 立足实际  突出重点  加强领导  认真组织
——水钢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全面启动

 
    5月9日,水钢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大会在水钢招待所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水钢副总经理仇雅鸣同志主持,水钢党委书记、副董事长赵松桓同志作动员讲话,水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潘明祥同志传达省国资委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会精神,并对水钢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副总经理王琳松同志到会。水钢各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纪委书记共100余人参加了动员大会。
 
    水钢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从5月9日全面启动,于11月底基本结束,共分为四个阶段进行,即:5月上旬至中旬为动员部署阶段,着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营造反对商业贿赂的环境和氛围;5月下旬至8月中旬为对照检查阶段,以相对集中时间,深入查找问题,深挖思想根源,明确整改方向;8月下旬至10月中旬为落实整改阶段,针对自查中发现的不正当交易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办法;10月下旬至11月下旬为巩固成果阶段,切实搞好巩固和不断扩大整改成果工作,初步建立起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党委书记、副董事长赵松桓同志在动员讲话中强调,此次组织开展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一是要坚决纠正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二是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突出查处大案要案。目的是要通过专项治理,坚决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和企业经营行为,加快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总体要求是统一部署、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
 
    要求专项治理工作紧密结合水钢实际,主要以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设备、物资和大宗原燃材料采购、产品营销和改组改制过程中资产处置等为重点。既要紧紧围绕产权交易中的项目审批、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底价确定、转让价款支付、产权登记和公开透明、规范处置资产等主要环节,依法依纪查处;又要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设备、物资和大宗原燃材料采购、产品营销等环节中的商业贿赂问题。
 
    他还强调,按照省国资委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水钢成立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了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重点,并拟定了开展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公司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环节,扎实有效地开展自查自纠、案件查办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工作。切实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积极行动起来,迅速成立由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并抽调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人员组成工作班子,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涉及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施工、设备和物资、大宗原燃材料采购、产品营销,以及教育、卫生、医疗的重点单位和部门,要根据“公司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单位(部门)的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开展治理工作。

 
 
版权所有© 中国水钢集团
 
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  邮编:553028   网站电话:(0858)8924020 电话查号台: (0858)8922114 传真(0858)8922678
宣传部:xcb@shuigangjt.com 技术支持:sgjt@shuigangjt.com
黔ICP备050036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