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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厂保卫科施行无罚款制度

发布日期:2007-10-11 点击: 责任编辑:王鑫 作者:刘碧波 曾波 来源:
 


    10月8日,记者自水电厂保卫科获悉,该厂保卫科自推行的“无罚款制度”,进一步确保了保卫人员的纯洁性。


    “盗窃物资,被保卫科抓到,大不了交千把元的罚款就放人,下次再盗,如果运气好捞回这点损失那还不容易吗?”这是盗窃团伙成员们的共同心声。水电厂保卫科针对这种犯罪心态,制定了“无罚款制度”,即:凡是因盗窃厂里物资被抓的犯罪嫌疑人,直接送交公安机关或水钢生产保卫处处理,取消了原罚款制度。这样一来,既保证了该厂保卫科队伍的纯洁性、廉洁性、公正性,又起到了对犯罪分子的威慑作用。


    据了解,该厂自推行“无罚款制度”以来,避免了大面积物资盗窃案件的发生。2007年1月,3人因盗窃高压泵送动力山电源电缆线被该厂保卫科人员当场抓获,被送交水钢生产保卫处处理。2007年“五一”长假期间,4人因盗窃新中央变电所电缆线被该厂保卫科人员当场抓获,被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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